1、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4号)
第二十六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定期对工作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
《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令第5号)
第二十条: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用人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2、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
常见严重行业:采矿业、纺织印染、造纸、印刷、木制/金属家具制造、化学原料制造等。
详见《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的通知》。
3、检测内容
有毒物质、粉尘、物理因素